2025年4月22日,如先前披露,Flag Ship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以下简称“Flag Ship”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与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 Great Rich Technologies Limited(以下简称“GRT”)及其全资子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有限公司 GRT Merger Star Limited(以下简称“GRT Merger Sub”)签署了《合并协议与计划》(以下简称“GRT合并协议”)。
2025年4月18日,根据GRT合并协议,协议各方签署了一份《共同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以终止GRT合并协议。
终止协议还规定,所有与GRT合并协议相关的其他各方协议将与GRT合并协议一并自动终止。该协议亦包含各方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相互免责条款,惟因任何明知或故意违反GRT合并协议中的陈述、保证或契约所引发或相关的责任除外。由于是各方共同决定签署终止协议,因此无需支付任何终止费用。
上述对终止协议的描述并非详尽无遗,具体内容应以《终止协议》原文为准,相关文件作为本次8-K当前报告的附录10.5提交,并通过引用并入本报告中。
2025年4月18日,Flag Ship与Great Future Technology Inc.(以下简称“PubCo”或“母公司”),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豁免有限公司,以及其全资子公司GFT Merger Sub Limited(以下简称“Merger Sub”)签署了一份新的《合并协议与计划》(以下简称“合并协议”)。该合并协议取代并终止了前述的GRT合并协议。
根据该合并协议,Flag Ship将与Merger Sub合并(以下简称“合并”),Merger Sub作为存续实体并成为PubCo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存续公司”)。
合并完成后,公司与Merger Sub将促成一份由双方董事批准的合并计划(以下简称“合并计划”),合并计划的形式和内容须符合《开曼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为“合并文件”),并将其提交至开曼公司注册局登记。合并将在合并计划完成注册时生效,或在注册后90日内双方商定并在合并计划中指明的其他时间(以下简称“生效时间”)生效。
在生效时间,基于合并的结果且无需公司、Merger Sub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额外操作:(i) 公司在生效时间前已发行且仍然流通的每一股普通股(以下简称“公司股份”),除去“排除股份”和“异议股份”(定义如下,如有)将自动取消、注销,并转换为在合并完成时立即有权获得的每一股PubCo A类普通股(以下统称“PubCo A类普通股”),每股公司股份换取一股PubCo A类普通股(以下简称“每股合并对价”);(ii) 每一份在公司完成业务合并时可获得公司1/10股份的权利(以下简称“公司权利”)将被取消、注销,并在合并完成时立即转换为PubCo A类普通股,对应的换股数量为:每股合并对价 × 持有人原可获配公司股份数量(结果向下取整),此部分股份即为“权利合并对价”。
在本条款项下,“排除股份”指在生效时间前由公司或PubCo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异议股份”指在生效时间前发行在外、且由任何有权根据《开曼公司法》第238条对合并提出异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并且该持有人已正当提出异议并要求根据该条规定支付其股份的公允价值,且未撤回其异议的股份。
根据合并协议,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将有权获得的合并对价总额为:(i) 每股合并对价 × 在生效时间前登记在其名下的公司股份数量,加上(ii) 上述权利合并对价。
合并协议在合并生效前可在若干情况下被终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i) 公司与PubCo双方书面同意终止;(ii) 任何一方可在2025年12月31日(或根据合并协议可延期的“最终截止日”)前未完成相关交易时终止协议;(iii) 任何一方若发现对方在陈述或保证方面存在重大不实,或在契约或协议执行方面存在重大违约,并在给予30日补救期后仍未纠正,可终止协议(某些例外情况除外);(iv) 若任一方董事会撤回或更改其对合并议案的支持建议,或任一方股东未在其股东大会(或其延期或休会后的会议)上通过所有必要议案时,另一方亦可终止协议。